关于开展2014年浙江省会展业总结评比的通知

日期: 2015-0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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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   2014年是实现转型升级、稳中求进的关键一年,也是浙江省会展业进入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一年。 
    为了全面展示2014年我省会展业取得的成绩,促进我省会展业综合实力和水平的提高,加强行业间的交流和学习,遂渐建立以行业标准为基础的品牌展会评选、认定和扶持,鼓励我省区域和行业特色发展各类专业展会,推进我省有基础、有条件的展会向市场化、国际化、品牌化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4年浙江省会展业总结评比活动。现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印发,请认真组织,积极参加。
 
             森林舞会网址链接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五年一月
 
2014年浙江省会展业总结评比方案
      2014年是中国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的重要一年。在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带领下,在省商务厅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,我省会展业在转型升级、优化资源配置、扶持品牌展会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,会展经济规模不断扩大,品牌会展进一步提升,影响力进一步扩大。
      为了适应我省会展业发展需要,评选、认定和扶持品牌展会,鼓励和发展我省专业展会,推进我省有基础、有条件的展会向市场化、国际化、品牌化发展,进一步培育和推广优秀会展品牌、企业,表彰优秀会展人物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4年浙江省十大品牌展(博)览会、浙江省十大优秀会展企业、浙江省十大优秀会议酒店、浙江省十大杰出会展人物评比活动。活动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      本次评选活动,旨在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,充分展示我省会展业整体水平,促进行业间学习和交流,激发我省会展企业的积极性;旨在进一步推进我省有基础、有条件的展会向市场化、国际化、品牌化发展,努力打造和培育优秀会展品牌、优秀会展企业和杰出会展人物,促进浙江会展经济的繁荣与发展。
二、奖项设置及参评条件
(一)浙江省十大品牌展(博)览会
参评条件:
1. 2014年度浙江省境内举办的展会项目;
2. 展览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;
    3. 已连续举办三届(含)以上,零投诉;
4. 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产生较大的行业和社会
   影响力,具有一定的会展品牌推广价值。
(二)浙江省十大优秀会展企业
参评条件:
1. 在省内注册三年以上,有一定的经营规模,为会展活动提供
       各类专业服务的企业;
2. 企业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3. 经营收入和效益在省内行业处于较高水平。
(三)浙江省十大优秀会议酒店
参评条件:
1. 在省内注册三年以上,有一定的经营规模,为会展活动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企业;
2. 酒店会议场所面积达到五百平方米以上;
3. 企业在其专业领域内具有较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4. 经营收入和效益在省内行业处于较高水平。
(四)浙江省十大杰出会展人物 
    参评条件:
    1. 2014年度在会展专业领域内成绩突出,具有创新精神;
    2. 诚信经营,在省内会展行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
    3. 对浙江省会展行业的推动和行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。
三、评审机构的组成
    主办方:森林舞会网址链接
专家组:具有全国和省内会展专业权威人士、各地市会展机构领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导、业界代表组成专家评审组。
  评选办:由森林舞会网址链接 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(简 
          称评选办),并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和实施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申报
    1. 1月12日前主办方将评比活动的通知下发给各会员单位。
2. 参评企业或个人按参评项目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资料
  (纸质、电子档各一份)于2月9日前报评选办。
 (二)评审
    1. 初评阶段(2月10日-2月13日)
主办方会同专家组对参评的单位(个人)进行评选,根据评分标准
进行综合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最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产生12名候选单位(或个人)。
    2. 复评阶段(3月9日-3月13日)
主办方会同专家组对12名候选单位(个人)资料进行复审,并将《2014浙江省会展业评比活动初评候选名单》在浙江省国际会议展览业网站(www.www.vrdiqiu.com)公示。
     3. 评选颁奖活动(2015年4月协会三届三次理事大会)
     4. 评选结果公示(2015年4月)
最终获奖的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及主办方网站公示,同时在浙江日报套红公示,并接受媒体和大众监督。
五、宣传与颁奖
    1. 主办方网站将对评比活动进行重点专题宣传。
    2. 获奖的项目将在媒体上公告,并进行宣传报道。
3. 获奖单位(个人)将在《中国展会》、《网展网》、《浙江会展之
   声》杂志和主办方网站等专业媒体上公布。
    4. 获奖单位(个人)将由省有关部门或省协会颁发证书和奖牌。
    5. 对获奖的项目将上报省政府有关部门备案。
参加本次评选活动的单位(个人)无需交纳报名费和专家评审费。由于评选后将获奖单位(个人)刊登在《浙江日报》并进行媒体宣传,为此,对所有获奖单位收取媒体宣传费2000元(每一个获奖奖项)。
六、报名方式
本次评比活动报名时间自2014年1月7日开始,申报单位(个人)将填好的申报表、文字图片资料于2014年2月9日前交评选办。
评选办联系方式:
地 址:杭州市延安路466号省外经贸大楼南楼409室   
邮  编:310006
联系人:张  雷       
电  话:0571-28939378   
传  真:0571-28939397
邮  箱:zjceia@163.com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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